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 意见(46-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公示表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

意见(46-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公示表

反馈问题

 

桑珠孜区甲措雄乡塔杰村附近山沟里发现随意丢弃的核酸采样管等疫情遗留物资,以及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氯氟·吡虫啉”等高效杀虫剂,存在较大环境健康风险和安全隐患。

核查情况

经核实相关佐证材料,现场核查,达到销号要求。

整改目标

加大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各环节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合法、科学、有效处置。

整改措施

3.集中收集处置塔杰村及甲措雄乡政府暂存的核酸试剂、核酸采样管等物资,确保医疗废物全流程、全链条规范化处置。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市卫健委        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

                   杨泉城            张伟

联系电话

                  17519102727        18408920029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高效处置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为加强疫情期间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减少转运感染风险隐患,根据《西藏自治区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藏环发【2022】83号)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各县(区)将各自产生的医疗废物就地焚烧处理;二是、规范处置疫情后医疗废物。疫情结束后,针对疫情期间储存的耗材、核酸试剂、核酸采样管等物资按程序对失效过期的组织报废处理,在日喀则能够处置的及时处置,无法处置的转至拉萨市进行处置。桑珠孜区于2024年1月-5月先后4次对各乡、各村过期防疫物资进行了回收和集中处置,共13.92吨。三是、7月20日,组织开展全市排查市、县、乡、村及医疗机构,重点深入桑珠孜区塔杰村和甲措雄乡卫生院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医废暂存间规范设置人员培训、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现均已整改完毕。